第三類防雷建筑物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要求有哪些?
一、對電纜進出線,應在進出端將電繞的金屬外皮、鋼管等與電氣設備接地相連。當電纜轉換為架空線時,應在轉換處裝設避雷器;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ω。
二、對低壓架空進出線,應在進出處裝設避雷器并與絕緣子鐵腳、金具連在一起接到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上。當多回路架空進出線時,可僅在母線或總配電箱處裝設一組避雷器或其它型式的過電壓保護器,但絕緣子鐵腳、金具仍應接到接地裝置上。
三、進出建筑物的架空金屬管道,在進出處應就近接到防雷或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上或獨自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30ω。